在本酒店內,請遵守以下禮儀和規則。

  • ・吸菸請前往吸菸室。
  • ・請勿因酒醉等,做出造成其他顧客困擾或不便的行為。
  • ・請勿在大廳等公共區域飲食。
  • ・請勿攜帶導盲犬、導聾犬以外之狗、貓、小鳥及其他玩賞動物等。
  • ・為了安全起見,如攜帶小孩同行,請務必妥善照顧,勿使其在大廳內奔跑嬉鬧,以免發生危險。此外,在使用自動門、電梯、手扶梯等設施時,請務必牽緊孩子的手。
  • ・關於手機使用,請您務必注意不要大聲通話,或做出造成其他顧客困擾或不便的行為。
  • ・請勿進行可能對其他顧客造成困擾或不便的攝影行為。

若發現有以下行為,將謝絕進入本酒店或要求離開,敬請留意。

  • ・攜帶易點燃起火物品、發出惡臭或有害物質,以及其他法令禁止攜帶之物品的行為。
  • ・分發未經酒店許可的廣告與宣傳物、物品銷售、勸誘、示威等行為。
  • ・未經酒店許可,在設施內以營利目的進行各種攝影活動的行為。
  • ・明確確診為法定傳染病者,謝絕入館。
  • ・根據「防止暴力團成員不法行為等相關法律」(1992年3月1日實施)中所規定的暴力團、暴力團成員(以下簡稱「暴力團」或「暴力團成員」),以及其相關人士和其他反社會勢力,謝絕入館。
  • ・暴力團或暴力團成員主導事業活動的法人、團體的構成成員、相關人員謝絕入館。
  • ・法人中有暴力團成員擔任其董事的情況,其構成成員、相關人員謝絕入館。
  • ・做出威脅性的言行、擾亂秩序的行為,或使其他顧客感到不悅、感到困擾或不便(包含製造噪音等)的行為。
  • ・對酒店員工構成身體攻擊(暴力、傷害等)、精神攻擊(脅迫、言語暴力、中傷等)的行為。
  • ・對酒店員工提出土下座要求等過度要求的行為。
  • ・限制對方行動、監禁等對酒店員工進行超過一定時間的拘束性行為(包含長時間打電話)。
  • ・大吼、言語暴力等責罵酒店員工的行為。
  • ・無正當理由未支付取消費、要求退款、提出商品交換或金錢補償等的過度要求行為(包含要求超出相較於其他顧客之合理範圍的過度服務、反覆要求不當的費用折扣之行為等不當的要求行為)。
  • ・反覆問相同問題、以缺乏社會相當性的方式要求道歉或提出投訴等的責任追究行為。
  • ・提出在執行規則或制度上無法對應的要求或投訴的行為。
  • ・暗示要在社群平台或媒體揭露(公開工作人員的姓名等)的脅迫行為。
  • ・跟蹤特定酒店員工的行為。
  • ・其他與上記各種行為相應的行為。